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遴選第二屆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宣講團成員的通知》(教體藝廳函〔2021〕40號)要求,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資格審核,擬確定第二屆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宣講團成員名單,現將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5日。
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和有效聯系方式。以單位名義反映的,須加蓋本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須在書面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寫明聯系電話。反映情況的書面意見請于2022年1月5日之前通過信函郵寄、電子郵件送達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大木倉胡同37號(郵政編碼:100816),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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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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